在大量被騙的案例中,我們常常遇到一些這樣的問題,比如有些人本來不錯的,很老實,怎么就借錢不還了呢?有的原來都按時還了的,怎么現在拖欠了呢?有的人借張三的他就還了,李四的為啥就不還了呢?這是信用高了還是沒信用呢?還有P2P平臺,一開始都很講信用的,否則投資者也不會越放越多,但怎么一下子就爆雷了呢?等等。這些現象告訴我們,雖然被騙原因很多,但是信用依然是一個重要的因素,似乎往往是因為“這個人很講信用”,才“被騙”。這就反映出一個核心問題,即什么是信用評價?
信用風險是“相對論”還是“絕對值”,說的就是信用評價的問題,包括了兩層含義:一是信用評價是相對于場景來說的,脫離場景談信用毫無價值。這里的場景是指“交往內容”,信用是扎根于人與人的交往之中,沒有交往談不上信用,也不需要信用,這種交往內容可能是商品交易,也可能金錢借貸。所以在說信用評價或者評判時一定是指具體場景下的信用表現,涉及交往對象、交易規模等等,比如這人跟張三借10萬塊錢,按時還了,所以很講信用;二是信用評價是相對于環境來說的,脫離環境談信用評價毫無意義。這里的環境是指“約束條件”,信用扎根于人與人交往,但是人與人交往存在于特定的社會環境中,這種社會環境包括了道德、法律、制度、關系等等。信用評價須考量相關環境,不同環境下評價的模式和機制是不同的。比如在賭場借的高利貸,為什么還得快?兔子不吃窩邊草,騙子不在周邊找。
遺憾的是,我們往往喜歡把信用評價看成“絕對值”,不是面向未來,而是基于過去,關鍵是脫離“未來場景”,不考量“未來環境”,拿著一堆過去,孤立的就“信用”說事,最后導致我們判斷“失真”進而被“誤導”。雖然此現象不是全部或者絕對,但對大多數企業和個人來說,這就是常態?,F在回頭想想,我們為什么“被騙”,就比較清晰了,很多“騙子”也正是利用了這種“習慣”或者“常態”,謀劃了我們日常生活工作中的“騙局”。比如,跟你先借個幾百幾千,有借有還,再接不難,累積信用,然后突然借個十萬八萬,這不是人變壞了,而是沒有明白,幾百幾千所匹配的信用與十萬八萬匹配的信用是不同的,基于幾百幾千的信用評價是不能直接用于未來這十萬八萬的。更簡單點,如果只是交個朋友,是男是女都不重要,如果是戀愛男女很重要,如果結婚,不僅性別愛好,家庭都很重要。信用的要求是不同的。
因此,我們也可以思考一個問題,市面上存在很多信用評價產品,叫法很豐富,如AAA牌證,誠信企業等等。如果沒有綁定或者鎖定未來的信用場景,那么這些信用評價產品的價值是什么呢?當然也有一種邏輯,就是有了信用評價再去找相對的應用,這就有點“雞蛋論”的意思,這并不適用于信用評價,場景都沒有哪來與之匹配的信用評價呢?如果硬要把信用評價定位為對過去信用事件的一種事后判斷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就不需要對“未來”進行承諾,應該注意這樣的行為和存在,這其實是造成“騙局”的一個重要來源,就是越是騙子越在乎信用評價,仔細看看那些“騙子”門前掛的各種信用牌子、證書,因為不重視不行,騙不了。這其實是打擊各種“欺騙行為”的重要著眼點。
信用也是有秩序的!這種秩序就是信用產品服務能夠有效的識別、防范和控制信用風險。信用評價現在很混亂,根本原因是認知的混亂。個人管見,交流探討。